今天藉由這張地圖淺聊一下美國首府華盛頓特區吧! 首都capital源自拉丁文capitalis(另一說是caput(頭) 這個字),意思是「首腦的」。
其實,紐約曾是美國的首都,費城也是。 讓我們來看看這段歷史(史地不分家啊!)
1776年美國獨立的時候,首都設在費城,《美國獨立宣言》即是在此發布。 但美國剛宣布獨立時,殖民母國-英國還是緊抓不放,因此首都在獨立戰爭(1775-1783)等因素之下,屢次變遷。
/ 1783年時,費城兵變,一群駐紮在費城的士兵向邦聯政府要求支付戰爭期間的軍餉,結果最終引發動亂,聯邦官員逃到了普林斯顿。當時費城所在的賓州因種種利害關係考量,沒有出兵保護聯邦的費城,因此聯邦官員萌生了建立一個獨立於各州,直屬聯邦管轄、有足夠力量自保的聯邦特區。
然而南北各州對特區的位置意見分歧,北方想以紐約為重,南方則想將首都設於南方地區,最後經過一番政治較量(註),在1790年通過了《首都選址法》,決定將首都設立在現在華盛頓特區這個地方。
/ 在意見分歧這段期間,紐約為實際上的首都,當時聯邦議會與美國國會都是在紐約召開,第一任美國總統華盛頓也是在紐約宣誓就職。
1790年確定新都在華盛頓特區後,不甘心費城喪失首都地位的賓州代表努力遊說國會。最終聯邦國會做了妥協:在新的永久性首都建設期間,國會將返回費城辦公。
1801年,聯邦政府部門遷往建設完成的華盛頓後,一直運作至今。 (在1813年第二次美英戰爭中,曾被英國占領並焚毀國會大廈和白宮)
/ 註:南方當時勢力確實沒有北方大(畢竟打輸了嘛),但是戰爭期間向外界借的錢,南方已經償還了一大部分,北方卻還是債台高築,為了讓南方分擔負債壓力,於是雙方協商將聯邦特區設在較中間的波多馬克河(Potomac River)沿岸,由馬里蘭州和維吉尼亞州各出一部分土地。
#說好方方正正的特區呢? 《首都選址法》頒布後,在特區預定地劃了個邊長各10英哩、總面積約100平方英哩的正方形,可是從地圖上來看,西南方過河流的部分卻都不見了?
地圖中的河流是波多馬克河,原本的規劃是: 東岸:華盛頓市、喬治城(Gerogetown)與其外圍的華盛頓縣 西岸:亞歷山卓市與外圍的亞歷山卓縣
因華盛頓特區不屬於任何一州,因此在國會沒有席次,兩州(維吉尼亞州與馬里蘭州)時不時想把土地要回來,其中維州立場較中央相左,反對也更強烈,最後終於在1847年獲得批准,將亞歷山卓還給了維吉尼亞州,也讓特區的正方形狀從此缺了一塊。
#華盛頓特區的名字由來? 華盛頓特區全名是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(Washington, D.C.),正式名稱是哥倫比亞特區(District of Columbia),嗯?怎麼這麼複雜呢?
實際上,這個原本應該方方正正的特區名稱是哥倫比亞特區,而哥倫比亞是早期人們對新大陸的稱呼之一(當然與哥倫布有關),而特區當中的華盛頓市(City of Washington)是特區裡的核心都市,國會山莊、國家廣場與市中心一帶都在這邊,兩者加疊在一起,名稱就複雜了起來。
#美國第51州? 華盛頓特區很長一段時間處於「無政府狀態」,因為不歸屬任何一州,同時也沒有國會席次,在美國國內是一個很特殊的存在。1871年的《哥倫比亞特區組織法》通過後,哥倫比亞特區曾短暫出現首個地方政府,但是3年後又遭到廢除。直到1973年的《哥倫比亞特區地方自治法》通過後,才終於有了自己的市長與市議會,美國這個民主國家的首都才健全了自己的地方自治。太妙了!
此外,華府的居民在1961年之前都無權選舉總統,直到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十三條通過,他們才在1964年首次對總統選舉行使投票權。
目前華府境內約有70萬居民,至今在參院沒有代表席位,在眾議院的列席代表則沒有投票權。這對華府民眾來說並不公平,因此三不五時就會有人跳出來說:「華府應該成為美國第51州!」
另外, 澳洲首都坎培拉、紐西蘭首都威靈頓都不是最大城, 簡單來說,坎培拉是雪梨與墨爾本鷸蚌相爭的結果, 而威靈頓則是位於兩大島中央,適合掌管全國喔!
每個國家首都位址都有背後的歷史緣由,你覺得哪個國家的首都背景也很有趣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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